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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庆安县2024年度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公告

来源:庆安县人民政府
日期: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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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将庆安县2024年度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公告如下:
    2023年我县共收到中省市县级衔接资金7244万元,预计2024年到位资金与上一年度大体持平,计划实施以下项目。
    一、基础设施项目
    1.2024年庆安县农村道路(村屯)硬化工程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535.4万元,拟修建屯内路36公里,矩形排水设施148个。
    二、产业项目
    1.庆安县2024年庆安镇保安村绿乡康泉文旅民宿露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00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为建设观湖、观田、观林三种类型民宿,每个民宿有自己独立的景观院落,满足停车、烧烤、团建、康体等综合功能,同时建设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1400 ㎡,合计20栋。预计收益30万元,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130户。
    2.庆安镇2024年同乐镇同发村电商平台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00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为厂房500平米,库房200平方,专业电商直播设备一套,小型植物油加工厂,小型粮食酒酿造厂,小型蜂蜜加工厂等。预计收益52万元,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250户。
    3.庆安县2024年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206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为在柳河镇新升村建设372.141千瓦光伏电站1座,占地0.7万平方米,投资288万元;柳河镇新升村建设1059.53千瓦光伏电站1座,占地2万平方米,投资704万元;巨宝山乡巨泉村271.1千瓦光伏电站1座,占地0.51万平方米,投资214万元,同步建设外网线路、变压器、围栏等相关配套设施。预计收益86.4万元、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391户。
    4.2024年庆安镇吉安村秸秆打包机械追加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76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为购置自卸汽车2台、挖抓包机1台、铲车3台、旋耕机2台、打包机2台、2204型拖拉机2台、1404型拖拉机3台、加油车1台。预计收益43万元,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196户。
    5.2024年庆安县大豆及米糠精深加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706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为建设低温萃取大豆油及米糠油生产灌装生产线及附属配套设备设施一条。预计收益42万元,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176户。
    6.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50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为丰收乡丰民村、柳河镇新升村、发展乡发达村购置农用机械装备。预计每村收益3万元,增加村集体经济。
    7.庆安县2024年丰收乡粮食仓储二期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50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为院内及大门口地坪8000㎡;500延长米实体围墙;购置机械设备33台。预计收益33万元,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128户。
    8.庆安县2024年勤劳镇曙光村水稻初加工车间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10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为打造有机水稻种植基地2000亩,建设水稻初加工车间300平方米、库房700平方米,流水线加工设备1套。预计收益19万元,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89户。
    9.庆安县2024年致富乡巨富村干菜加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00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为以刘江屯整屯为中心,屯边缘投资建设蔬菜大棚基地,对现有鑫瑞萌果菜有限公司进行收购、扩建,蔬菜种植已以黄瓜、豆角、土豆等各类蔬菜为主,加工蔬菜干的同时,也可进行批发零售,满足周边市场需求。预计收益20万元,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86户。
    三、其他项目
    1.项目管理费72.44万元。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六部委联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从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2.“雨露计划”助学补助9.45万元。计划补助9.45万元,对脱贫户及监测户中高职学生32人(63次),每人每学期发放助学补助资金1500元,每年3000元。
    3.脱贫户和监测户省外务工补贴项目22.08万元。拟对脱贫户及监测户省外外出务工人员276人(次)进行补助,每人每年最多补贴800元(实际往返一次交通费不足800元的,据实补助)。
    4.生产奖补项目19.3万元。拟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省内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不含公益岗位),且家庭其他成员自主发展生产经营的跨省就业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省内就业每人每年补助500元。
    5.(种植业)庭院经济补贴项目59.15万元。为我县脱贫户和监测户利用小菜园种植黏玉米、瓜菜等以及加工的各类干菜发展庭院经济进行补贴,按照种植面积和规模补贴100元至500元不等。
    6.(养殖业)庭院经济补贴项目38万元。为脱贫户和监测户养殖养殖鸡、鸭、鹅,价值在200元以上的,补贴100元至500元不等;养殖育肥猪、能繁母猪数量为1头以上的,补贴200元至1100元不等;养殖牛、羊数量为1头以上的,补贴400元至2000元不等。
    7.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小额信贷贴息项目50万元。为277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发放小额贷款(三年内的50000元贴息贷款),用于他们“户贷自用”发展产业。
以上17个项目合计7203.82万元,特此公告。
    四、受理部门:庆安县乡村振兴局
    五、监督电话:4320808,12317
    六、通讯地址:庆安县职教中心东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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