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将庆安县2025年度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公示公告如下:
2024年我县共收到中省市县级衔接资金3387万元,预计2025年到位资金与上一年度大体持平,计划实施以下项目。
一、基础设施项目
1.2025年庆安县农村道路(村屯)硬化工程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952.21万元。拟修建屯内路27.14公里,矩形排水设施115个。
二、产业项目
1.庆安县2025年农产品种植及加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008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为购置制作纸箱生产线1套及叉车1台、厢货车1台,在蔡家窝棚屯建设1200平方米厂房1座,购置先进二级水处理设备1套,清洗原果设备2套,打浆设备1套,研磨设备1套,80兆帕均质机设备2台,可实现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解决就业难问题,提高农民收入,带动周边剩余劳动力,预计效益70万元左右、带动户数300户。
2.“十鹿”梅花鹿养殖加工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31万元。建设主要内容为圈舍1700平方米,可实现年收益13.86万元,带动户数50户。
三、其他项目
1.项目管理费63.39万元。根据国家财政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等六部委联发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从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2.“雨露计划”助学补助11.4万元。计划补助11.4万元,对脱贫户及监测户中高职学生38人(76次),每人每学期发放助学补助资金1500元,每年3000元。
3.脱贫户和监测户省外务工补贴项目12万元。拟对脱贫户及监测户省外外出务工人员316人(次)进行补助,每人每年最多补贴800元(实际往返一次交通费不足800元的,据实补助)。
4.生产奖补项目4万元。拟对跨省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省内稳定就业2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不含公益岗位),且家庭其他成员自主发展生产经营的跨省就业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省内就业每人每年补助500元。
5.(种植业)庭院经济补贴项目45万元。为我县脱贫户和监测户利用小菜园种植黏玉米、瓜菜等以及加工的各类干菜发展庭院经济进行补贴,按照种植品种的预估价值奖励100元至600元不等。
6.(养殖业)庭院经济补贴项目45万元。为脱贫户和监测户养殖鸡、鸭、鹅数量为3只以上的,奖励100元至800元不等;养殖育肥猪、能繁母猪数量为1头以上的,奖励300元至1200元不等;养殖牛、羊数量为1头以上的,奖励400元至2100元不等。
7.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5万元。为198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发放小额贷款(三年内的50000元贴息贷款),用于他们“户贷自用”发展产业。
以上10个项目合计3387万元,特此公告。
四、受理部门:庆安县农业农村局
五、监督电话:0455-4323096,12317
六、通讯地址:庆安县余庆北路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