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7月10日,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对县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18日,县委二巡察组向县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被巡察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直机关工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先后2次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中共庆安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常务副书记沈玉波同志任组长、副书记于志刚同志任副组长,其他主管干部任成员的中共庆安县直属机关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将机关工委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上,党员干部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以严标准、硬措施、实作风不折不扣落实好了各项整改任务。
机关工委书记沈玉波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召开机关工委会议,传达巡察整改相关精神,并初步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并在巡察反馈会议之后再次召开机关工委会议,研究讨论修改完善了相关整改措施。在整改工作推进过程中,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不回避问题,及时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立行立改,补充完善制度建设,坚持对整改工作实施进度管理,严格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落实,切实做到靠前指导,整改落实到位。
截止至2024年12月15日,巡察反馈的2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基本完成整改0个,长期坚持整改0个,未完成整改0个。
制定整改措施79个,其中计划集中整改期内完成79个、计划集中整改期后完成0个、计划常态化坚持0个。已完成整改措施数79个,其中集中整改期内完成79个,常态化坚持0个。
本单位新制定制度规定2个,修改完善制度规定7个。
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反馈问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不深入。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欠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不经常、不深入,2022年只有一次党委会学习了二十大精神。与主题教育、能力作风建设等工作开展结合的不够紧密,未体现出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举措和典型做法。
(1)对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不经常、不深入,2022年在党委会中只学习了一次二十大精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县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高质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了1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不断巩固学习成果。二是组织开展集中学习2次、书记讲党课1次,通过学习平台推送优秀政治文章6篇,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开展了1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测试,激发了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提升了学习动力。
(2)主题教育、能力作风建设等工作的开展缺少创新举措和典型做法,与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结合的不够紧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1次专题会议,集中研讨深化主题教育、能力作风建设等工作和党建工作的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二是通过比武练兵、基本业务+等活动,开展党建工作同其他工作结合实践。三是开展了1次学习交流活动,分享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创新运用心得和体会,提升了党员干部统筹推进工作的能力。
2.“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第一议题”坚持不够经常。2022年以来,有16次会议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4次会议学习内容不符合“第一议题”要求。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流于形式。2021年未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022年至今理论中心组学习大多照本宣科、简单传达,集体研讨少,学习成效不明显。
(3)2022年以来,“第一议题”坚持不够经常,存在会议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和会议学习内容不符合“第一议题”要求的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凝聚了党员干部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的共识,明确了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的必要性,不容丝毫动摇。二是完善了“第一议题”制度的实践流程,明确规定每次召开机关工委会议必须将“第一议题”作为首要议程,依制度确保执行的刚性。三是明确了专人负责“第一议题”的学习组织工作,提前收集整理学习资料,做好学习准备。
(4)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理论中心组学习2021年未开展,2022年至今大多照本宣科、简单传达,缺少集体研讨,学习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学习内容、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确保理论中心组学习有章可循。二是成立了理论中心组学习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沈玉波同志任组长,于志刚同志任副组长,统一指导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系统规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每月一次,保障了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对县直机关理论学习指导缺失。2020年以来,在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及主题教育期间,对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未开展调研走访和工作指导,结合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及省市县委工作部署的细化落实措施不足,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不够充分有力。
(5)2020年以来,在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以及主题教育的过程中,未能对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进行调研走访和工作指导。在结合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及省市县委工作部署制定细化落实措施方面存在不足,对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做得不够充分、有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了1次走访调研工作,切实了解广大党员干部的现实情况,指导了工作,推进了工作落实。二是研究制定《县直机关工委贯彻落实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工作座谈会主要精神和相关要求的贯彻实施意见》,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上级工作部署开展细致的研究部署,促进了政策落实。三是利用学习平台、微信,开展了4次线上学习活动,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相关工作计划、工作制度机制落实不到位。2020年以来,只召开过一次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认识谋划不足,未按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6)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欠缺的问题,在相关工作计划与工作制度机制的落实方面不尽如人意。自2020年起,仅召开了一次关于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会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各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是组织开展了1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员干部加强了政治站位,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三是细致梳理了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各项情况,向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部门提交了专门的意识形态工作报告。
(7)在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方面认识与谋划存在不足,未能依据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来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1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新形势和新要求的集中学习培训,提高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二是开展了1次对其他地区先进单位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方面成功经验的调研,结合其优秀经验和自身实际情况补充完善了《县直机关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三是制定舆情管理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不出漏洞,保障发展环境。
5.保密工作有欠缺。对保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未把保密工作责任精准落实到岗到人。保密意识不强,措施不完善。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工作文件,涉密文件与非密文件未分开登记且混放管理,存在失泄密风险。
(8)在保密工作方面重视程度不足,尚未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也未能将保密工作责任精确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保密意识较为薄弱,保密措施不够完善。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2次集中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切实加强了党员干部对保密工作的认识。二是成立了县直机关工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县直机关工委保密工作责任制度》,用责任和制度保障保密工作。
(9)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对工作文件进行处理,涉密文件与非涉密文件没有分开进行登记,而是处于混放管理的状态,这样存在着失泄密的风险。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1次保密知识培训,讲解了涉密文件管理规定、互联网安全风险以及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定《机关工委保密文件登记表》,确保登记准确、及时、完整。三是确定“涉密文件存放区”“非涉密文件存放区”并进行明确标识,从细节处推进保密工作。
(二)反馈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充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到位。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程度不够。2020年以来,仅召开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工作分工没有明确专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对党内监督政策规定的组织学习,干部对新规定新政策理解不深不透。
(10)自2020年以来,仅组织召开了三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在此期间,未能制定出系统完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在工作分工的安排上也存在不足,没有明确指定专人专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专题学习,增强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二是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小组,深入调研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可操作的工作推进措施。三是明确工作制度,确保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11)存在对党内监督政策规定组织学习的不足,干部对于新规定、新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不够透彻。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学习计划,增强了对党内监督政策的集中学习,增加了对实际案例的学习解读。二是通过多种学习形式结合实际工作,将党内监督政策规定的学习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使得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断加深了对党内监督各项规定理解,提高了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7.“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未根据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要求与县直各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对县直各级党组织的实际情况了解不够,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及发挥作用不理想,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没有充分发挥。
(12)未能按照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与县直各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对县直各级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掌握不足,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及其发挥的作用未能达到理想状态,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也未能得到充分彰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1次集中学习活动,研究探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要求,制定了与县直各级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的具体实施办法。二是开展1次基层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走访,一定程度了解了县直各级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需求,针对性制定了解决措施。三是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和活动开展规划,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8.“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分解落实不到位。2020年以来,未结合直属党组织实际状况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按照工作分工进行分解落实,未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一岗双责”日常工作考核内容。
(13)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分解落实有所欠缺。2020年起,一直未紧密结合直属党组织的实际状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内容依照工作分工予以分解落实,并且也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一岗双责”的日常工作考核内容之内。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1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日常学习活动中,丰富了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内容。二是修订完善了“一岗双责”日常工作考核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加入日常考核,明确考核标准、方法和在日常考核中的比重。三是加强了与基层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开展了1次走访调查,及时了解了各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指导意见。
9.履行主业职责不够坚决。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不够,未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考核及向县委反映和报告情况。未开展对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免考核工作。
(14)对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在实施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方面力度不足,没有按照要求定期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监督考核工作,也未向县委及时反映和报告相关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的监督管理指导手册》,明确了党员监督管理的重点、方法和流程,为基层党组织提供具体操作指南。二是成立了专门的监督考核小组,对县直机关各级基层党组织进行监督考核,检查党员的监督管理情况。三是制定了向县委反映和报告情况的报告模板,规范了反映和报告的要求和流程,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反映和报告党员的监督管理情况。
(15)尚未开展针对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免考核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任免审批程序,开展了1次任免流程工作的集中教育,增强考核工作的执行能力。二是对所属基层党组织集中开展换届工作,在换届工作中认真审核审批,严格遵照流程制度,确保符合规章制度。三是组织开展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压紧压实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
10.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超限额使用现金、原始凭证无经手人签字、支出未取得原始凭证等问题。2021年现金支付矿泉水款0.16万元,4笔支出1.12万元原始凭证无经手人签字。支付丧葬费20.31万元未附原始单据。2024年支付复印费0.38万元无原始发票。
(16)存在现金使用超限额、原始凭证缺少经手人签字以及支出未取得原始凭证等问题。在2021年,现金支付矿泉水款项0.16万元,另有4笔支出共计1.12万元的原始凭证上无经手人签字。支付丧葬费20.31万元时未附上原始单据。到了2024年,支付复印费0.38万元但没有原始发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完善了《机关工委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财务制度遵照执行,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规范监督财务支出报销程序,严格按照先由财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最后由主要领导严格把关进行签批。三是将原始单据、原始发票纳入文件管理范畴,确保可保存、可记录、可查询。
(三)反馈问题: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引领和指导直属党组织作用不够明显。
11.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党建制度只停留在文件上,未在具体工作中有效推动。对县直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具体情况了解不够,深入基层把握具体问题、具体情况不足,缺少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分析研究,未及时作出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
(17)党建制度仅仅停留在文件层面,未能在具体工作中得到有效推进和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书记负总责,其他党委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党委书记研究并做好党建工作。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开展2次集中学习研究党建工作,使得党员干部对党建工作有更加清晰的理解。三是研究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执行措施,使党建制度能够有力推进和落实。
(18)对县直各级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具体状况了解不充分,在深入基层把握具体问题和情况方面存在欠缺,缺乏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分析与研究,未能及时作出具有针对性的工作部署。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党建工作分析研究小组,开展了1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研究分析,为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了指导意见。二是开展了1次基层党建工作调查走访,充分了解了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根据调查走访结果,结合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党建工作部署,使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再上台阶,党员干部的思想进一步凝聚,组织度进一步提高。
12.党内制度执行不严格。“三会一课”坚持不够经常,记录不规范,存在会议日期填写不全、参会人员非本人签字等现象。“4+N”主题党日活动次数不够,活动中未能体现出自选动作。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不够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
(19)“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得不够频繁和持续,记录也不够规范。具体表现为存在会议日期填写不完整、参会人员非本人亲自签字等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1次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对“三会一课”制度的重视程度。二是制定了“三会一课”实施细则,明确各个会议的召开频率、议程设置、记录规范等内容,使“三会一课”开展规范、标准。三是规范会议记录格式,统一记录模板,加强了督导检查,确保会议记录符合要求。
(20)“4+N”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次数不足,且在活动过程中未能充分展现出自选动作的特色。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落靠责任,成立主题党日活动工作小组,将主题党日活动交由小组负责,具体制定活动规划,负责活动实施。二是组织开展了1次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紧扣“4+N”主题,以党建知识问答和二十大精神主题宣讲来体现机关工委的工作特色。
(21)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中的谈心谈话不够深入透彻,批评与自我批评缺乏足够的力度,“辣味”不够强烈。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党员干部开展1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意义,提升开展政治生活的主观能动性。二是组织开展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在会上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直面问题,敢于揭短亮丑,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
13.党建引领职能发挥不够充分。2020年以来未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日常教育培训。立足机关实际、打造机关党建工作亮点的举措不多,机关党建工作特色不够显著,统筹、规划、指导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职能未充分发挥。在夯实新时期机关党建责任体系上,距上级要求仍有差距。
(22)自2020年起,未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日常教育培训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性教育,参观了红色教育基地、观看党性教育影片、举办党性教育讲座,使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得以强化,宗旨意识深入人心。二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将政治思想教育置顶,使其成为一切工作开展的基石,同时把政治标准确立为衡量、评定党员干部工作成效的核心准则,让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质量与效率得到切实提升,为党组织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3)基于机关实际打造机关党建工作亮点的办法不多,机关党建工作特色不突出,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职能未完全发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县直各机关单位开展了1次调查研究,了解了各单位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色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引导各单位相互学习借鉴,进一步挖掘和培育党建工作特色亮点。二是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和单位的党建工作经验2篇,制定了1篇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意见。三是加强了统筹规划,制定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24)在夯实新时期机关党建责任体系方面,与上级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书记负总责,其他党委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党委书记研究并做好党建工作。二是建立机关党建常态化检查制度,依循定期检查,围绕上级重大决策与重点任务,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精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力促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三是开展了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选好配强了基层党员干部,保障基层党建工作。
14.人才队伍建设不够完善。行政编制6名,目前只有3人在岗。无专人负责县直机关工会与共青团工作,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和共青团工作不够有力,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开展不到位。
(25)行政编制为6名,然而当前仅有3人处于在岗状态。目前并无专人负责县直机关的工会以及共青团工作,致使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的力度不足,对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在做好党的群众工作以及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指导也不够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与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在编制范围内尽快补充空缺岗位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二是对现有工作职责进行了合理化分工安排,在保障主要业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的基础上,妥善调配人员力量,确保有人兼顾县直机关工会事务、共青团相关工作,同时不放松党的群众工作以及统一战线工作的推进与落实,各项工作协同发展。三是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指导手册,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明晰县直机关各层级党组织于党的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领域所肩负的职责、承担的任务以及可运用的工作方法,切实为基层党组织有序、高效开展工作给予精准指导,助力其找准方向、提升效能。
(四)反馈问题: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成果运用不到位。
15.推动整改落实效果不够明显。对上届县委巡察整改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落实质量不高,履行主责主业有缺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举措办法不足,“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
(26)上届县委巡察整改未得到足够重视,责任落实存在缺位,整改工作落实质量欠佳。在履行主责主业方面有所缺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举措办法不够充足,“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也不到位,这些问题依旧存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整改责任制予以清晰明确,制订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整改目标、规划了整改措施、设定了整改时限。与此同时,建立整改清单,引入销号管理模式,每完成一项整改任务便予以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落地有声。二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了深入的分析,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召开了1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加强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办法、有措施,始终推进,常抓不懈。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在县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下,经过三个月集中认真的整改,县直机关工委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全体党员干部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得到进一步增强,巡察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些制度机制得到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下一步,县直机关工委将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机关党建工作再进一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整改措施到位。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落实好“一岗双责”。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巩固扩大整改成果。针对反馈的问题,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推动县委巡察成果在工委长效化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455-4323811;电子信箱:2637724731@qq163.com。
中共庆安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