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11日我局拟对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绥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特种肥料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4322160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
邮编:152400
一、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绥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特种肥料项目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绥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特种肥料项目
2、建设地点:绥化市庆安县经济开发区
3、建设单位:黑龙江省绥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黑龙江省科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位于庆安县经济开发区轻工产业园南区,厂区东侧为庆安京韩四季食品有限公司、南侧隔路为黑龙江倍特食品有限公司、西侧为庆安县金润包装有限公司、北侧为农田。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房屋设置1座办公室、1座生产车间、2座库房、1座车间休息室。生产车间内建设微生物菌剂生产线1条,年产微生物菌剂混合肥生产量为15000t/a;壮秧剂生产线1条,年产壮秧剂混合肥生产量为35000t/a;设置5m2危废贮存点一处。本项目不涉及实验工序,不设置化验室。项目占地面积为30192.60m2,总建筑面积13950m2,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4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1.6%。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庆安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壮秧剂混合肥生产线分别在进料口、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微生物菌剂混合肥生产线,分别在进料口、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进料口和出料口均设置密闭彩钢罩,车间地面采取洒水降尘。
(3)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隔声装置,生产车间密闭等措施控制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布袋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厂家定期回收。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外售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密闭彩钢罩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油桶、废润滑油油桶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点按重点防渗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库房与车间按一般防渗区采取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6)环境风险及保护措施。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以及事故应急系统,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绥化市庆安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