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市监械[2025]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以下企业自愿提出申请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审核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注销条件,按规定现予以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455-4434008通讯地址:庆安县文卫路110号邮编:152400
附件:【21】庆安县注销医疗器械许可备案公告
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9日